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服这些药易犯困!多地提醒:春节返乡谨防“药驾”******
春节临近,很多人选择自驾返乡,近期湖北黄冈、新疆石河子等多地交管部门发布消息称,长途驾车,除了注意避免疲劳驾驶、酒驾等,还要注意避免“药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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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后止咳
此类成分最易“药驾”
“药驾”简单来说就是指服用了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后仍然驾驶的行为。一些药物在服用后会引起嗜睡、头晕、反应模糊、视线重影等不良反应,从而危及行车安全。
“近期止咳药使用的药物咨询量达到了新高。有患者反馈止咳药吃完容易犯困,是因为某些止咳药里面含有氯苯那敏,就是我们常说的扑尔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张彦丽说。
此前在上海市卫健委直播活动中,上海市儿童医院药学部副主任李志玲曾提示,在经常使用的复方感冒药中,凡是带有“敏”字的,一般会含有扑尔敏之类的抗过敏成分,这些成分会抑制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从而令人产生乏力、困倦、嗜睡或视物模糊、头晕目眩等症状。
氯苯那敏主要用于治疗鼻炎、皮肤黏膜过敏,以及缓解流泪、打喷嚏、流涕等感冒的症状。日常药物如感冒清、感速康、速克感冒、酚麻美敏、氨麻美敏、氯芬黄敏、重感灵、复方感冒灵、复方甲氧那明、咳特灵、康乐鼻炎、鼻舒适等感冒、镇咳、鼻炎用药中,均含有氯苯那敏。
张彦丽介绍,氯苯那敏是第一代抗组胺药物,能透过血脑屏障、与组胺结合发挥抗过敏的作用,氯苯那敏会引起嗜睡,降低人的注意力和警觉性,使人感觉疲乏或精神不济。因此服用含有氯苯那敏成分的止咳药、鼻炎药或者感冒药后一定注意,不要驾驶车辆,以防“药驾”,威胁驾驶安全,诱发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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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扑尔敏
这些药物都要注意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列出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某些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
“服药时一定查看下说明书。”张彦丽提示,在一些药品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和禁忌里会有“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字样,看到这条提示就一定要避免驾车。
不同成分在不同患者体内产生影响的时间差异会很大。如必须驾车一般需要等待药物在人体内的浓度下降到一定水平后再驾车。同时一些药物对饮酒或服用失眠药的患者影响会更大些,“事实上,很多药物的说明书都相当冗长,患者往往没有耐心仔细阅读,但为了出行安全,一定要关注这些细节。”张彦丽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